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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议解决

争议解决
政策与程序
沟通与促进

我们的全面争议解决政策与程序经过精心制定,旨在促进开放透明的沟通。

我们设计的全面争议解决政策与程序致力于促进开放的沟通,并营造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流程。我们相信通过理解与合作达成共识,目标是在所有参与者之间维持一个积极且富有成效的环境。

争议解决政策与程序
学院接受书面形式(包括电子邮件、信函、反馈表)的反馈,以方便提供意见和投诉。

在保留、停学、开除和奖励等方面的任何申诉,将遵循学院的争议解决政策和程序。

及时性: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争议进行确认回复。
所有反馈和投诉都必须妥善记录和存档。

行政部门有责任将所有反馈和投诉通知相关部门。

学院与投诉人之间的任何往来信函(包括采取的行动)都必须作为证据附上。这是为了确保处理案件的任何员工都能了解案件的进展/结果。

必须及时通知投诉人其反馈/投诉的状态,并给予适当回应。
争议解决的备选方案:  

如果学院和学生无法达成一致,或学生不接受学院管理层做出的最终决定,学院将通过CPE学生服务中心,将争议提交至新加坡调解中心(SMC)或新加坡仲裁员协会(SIArb)进行调解。
行动方时间线备注
投诉与争议确认在接到投诉或争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,学院将给予正式确认
管理层
解决方案
7个工作日内,尝试解决投诉或争议
校长如果管理级解决方案未能达成共识,校长将在14个工作日内介入,以更高层面的视角寻求解决方案
外部仲裁介入若内部解决仍未成功,学院将在21个工作日结束前,将争议提交至外部仲裁机构如新加坡调解中心(SMC)或新加坡仲裁员协会(SIArb),以寻求公正、专业的第三方裁决